2014年03月28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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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女教師不滿本地投資公司令其損失40萬人民幣,前日邀約其他投資者前往證券公司辦公室,要求退款但不果,雙方爭執下,女教師出手襲擊4名職員。
官﹕有冤屈也不應來港撒野
女教師原被控刑事毁壞、襲擊等5項罪名,她獲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裁判官更以普通話告誡她,即使有冤屈,也不應來港撒野。
來自江蘇南京的陶巧雲(49歲)報稱為教師,在本港投資公司萬銀證券有限公司投資失利,損失約40萬人民幣。她被指於前日中午,與其他投資者一同前往位於九龍灣的萬銀證券,要求退回投資款項。她被拒絕賠償,雙方發生爭執,陶打破職員的水杯,又令來勸阻她的1名女職員及3名男職員受傷,4人需送院治療。
被告否認1項刑事損壞、3項普通襲擊及1項襲擊造成身體傷害罪,但同意案情。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認為可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准被告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並賠償500元及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KTCC1527/14】
官﹕有冤屈也不應來港撒野
女教師原被控刑事毁壞、襲擊等5項罪名,她獲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裁判官更以普通話告誡她,即使有冤屈,也不應來港撒野。
來自江蘇南京的陶巧雲(49歲)報稱為教師,在本港投資公司萬銀證券有限公司投資失利,損失約40萬人民幣。她被指於前日中午,與其他投資者一同前往位於九龍灣的萬銀證券,要求退回投資款項。她被拒絕賠償,雙方發生爭執,陶打破職員的水杯,又令來勸阻她的1名女職員及3名男職員受傷,4人需送院治療。
被告否認1項刑事損壞、3項普通襲擊及1項襲擊造成身體傷害罪,但同意案情。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認為可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准被告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並賠償500元及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KTCC15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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