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7月23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入境事務處今天(7月23日)宣布,由7月26日起,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前往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最長可逗留14日。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國民亦可自同日起免簽證來香港旅遊,最長可逗留14日。 特區政府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今年5月簽訂互免簽證協定,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當局近日知會特區政府已完成所需內部程序以實施所簽協定。根據協定的相關條文,協定於今年7月26日生效。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