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放假時間較長反而會更加導致企業不願僱用女性員工,從而妨礙女性員工的就業。」深圳人大常委會近日審議的《深圳經濟特區性別平等促進條例》,原擬實行有3歲內嬰孩的父母每年可享10天育嬰假的規定被刪除。深圳人大法制委主任陳滌認為,增加獎勵假期會增加企業負擔,不利於當前經濟發展。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