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09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與哈薩克斯坦簽訂互免簽證協定,讓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前往哈薩克斯坦旅遊,最長可逗留14天。哈薩克斯坦國民亦可免簽證來港旅遊,最長可逗留14天。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天(5月9日)代表特區政府,與哈薩克斯坦外交部責任秘書茹什巴耶夫‧拉批魯簽訂互免簽證協定。 哈薩克斯坦完成所需內部程序後,協定便生效,雙方會另行公布協定生效日期。 哈薩克斯坦是第145個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入境旅遊待遇的國家/地區。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