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27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內地公安部決定,由5月15日起,接受其親生父親或母親在1980年12月31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分證的內地「超齡子女」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 保安局今天(4月27日)表示,超齡子女來港定居的申請安排,自2011年4月1日在內地實施以來,申請及審批情況基本順利,而合資格的申請人亦陸續獲批准來港與親生父母團聚。 內地當局已發布詳細的申請手續,包括所需的資料文件。合資格的超齡子女可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0 0 0 書籤 留言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