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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或之前更新選民登記資料長青網文章

2020年02月28日

已登記的選民的登記資料如有改變,應按法例的要求於四月二日或之前通知選舉事務處,否則有關改變將不會在今年七月發表的正式選民登記冊內反映。

選民如提出更改登記住址申請,必須同時提交住址證明。選民如果是房屋署或香港房屋協會轄下公共租住房屋的登記住客,在申請更改登記住址時可獲豁免提交住址證明的要求。

查詢:2891 1001,或登入www.voterinfo.gov.hk查閱登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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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kkl
2025年03月14日 22:25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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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
2025年03月09日 20:21
多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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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2025年02月27日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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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h2021
2025年02月05日 13:14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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